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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实验室部分)填报的通知
2025-03-17 15:46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高教处和学校教务处通知,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填报工作已经启动,实验室部分的数据填报需要各学院配合完成(详见附件),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有学院需要填报文件夹名为“2025年需填报数据”中的表HNS-1(时点)和HNS-2(时点),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其中表HNS-1和表HNS-2中的实验场所代码、实验场所名称、所属单位名称、所属单位号、性质、使用面积(平方米)等信息必须和“附件1-本科实验场所”中对应的这些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尤其是2024年10月进行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时增减实验室或者给实验室更名的学院,一定要仔细核对这些信息,否则系统无法通过,不能完成上报。

二、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测绘与规划学院、音乐学院、人文学院除需填写表HNS-1和HNS-2之外,还要填写表HNS-3(时点)中各学院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对应的信息,表HNS-3中的中心名称、级别、设立时间等信息要和“附件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数据”中对应的这些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三、请各学院认真查看“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填报指南”,可以参照文件夹名为“供参考数据-2024年”文件中的HNS-1~HNS-3表格进行填报,若存在去年的实验场所名称和实验教学中心名称等信息和今年不一致的情况,以附件1和附件2中的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及时填写,填写完成后于3月21日(周五)之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angyue@sqnu.edu.cn。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5022(内号)。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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