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临近2024年秋季学期末,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中共河南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细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风险清单,细化到条、责任到人,超前处置、精准“拆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信息联通,形成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合力,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政治要求,牢牢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
天气寒冷,气温渐低,各单位要进一步对实验室隐患风险点进行排查,研判风险等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电气线路、大功率设备、药品试剂管理、废液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生物安全、高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
三、明确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点,逐条列入台账(见附件1),制定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能整改者立项立改,不能马上整改者,列出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学院不能整改的隐患点,根据部门职责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Excel电子版于12月24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sysjs@sqn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学院归档留存备查。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0370-3157696(短号:6876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