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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2023年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年度利用评价的通知
2024-12-03 15:11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临近年末,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与利用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商师政文〔202251 )(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对各学院2022年、2023年建设完成的教学或科研实验室,进行2024年度一年以来的利用情况及成果产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各学院2022年、2023年建设完成的教学或科研实验室,涉及音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传媒学院、测绘与规划学院15个单位,具体建设项目名单见“20222023年实验(训)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 评价内容

(一)常规管理。主要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悬挂;标签的粘贴、使用记录的填写存档等。

1.学校鼓励专职实验室管理员提升自身学历或职称,承担实验教学或工程(专业)实训的指导工作。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室管理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又熟悉实验室管理的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

2. 实验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科研的观念,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实训的安排、指导和管理工作,协调好教学计划外的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的开展。积极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和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3. 实验室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制度上墙工作。要逐步地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人员和设备,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设备、各项使用经费、安全卫生、设备使用记录、设备使用率和实验室利用率等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配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做好实验室各项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各项信息。

(二)教学实验室利用评价

1. 年度承担的实验课程、实训课程及其他实训项目;

2. 实验课程表、实训课程表及其他;

3. 实验、实训教学进度表及记录;

4. 实验、实训大纲;

5. 教学实验室实验开出率。教学实验室实验开出率用有效学时除以教学大纲开出的实验学时数乘以100%计算。有效学时为教学实验室年度承担课程的总学时;

6. 仪器设备完好率。仪器设备完好率用完好时间(天)除以180天(36×5天)乘以100%计算。

请各单位依照上述信息,填写 教学实验室年度利用评价表(见附件3。在填写过程中,应确保所填内容如实反映教学实验室在本年度内的各项利用情况,保障评价表能够真实、有效地呈现教学实验室的利用现状与成效,为后续相关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

(三)科研平台利用评价

1. 年度获批的纵向科研项目及课题;

2. 年度获批的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

3. 年度获批专利及发表论文;

4. 年度承担的社会服务及培训;

5. 年度取得服务经费;

6. 年度接收在校生实验的时数;

7. 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有效机时);

8. 仪器设备利用率。仪器设备利用率用有效机时除以额定机时乘以100%计算。有效机时为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加测试时间加必须的后处理时间,额定机时为720 学时/年(4学时×5×36 周);

9. 仪器设备完好率。仪器设备完好率用完好时间(天)除以180天(36×5天)乘以100%计算。

请各单位依照上述信息,填写科研实验室年度利用评价表(见附件4。各单位要安排熟悉科研实验室运行情况的人员进行填写,保证数据能够精准地反映科研实验室在本年度的实际利用效率以及对科研工作的支撑力度,为实验室的优化升级以及科研管理决策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助力科研工作在未来取得更加显著成效。

三、评价实施

(一)各学院和实验室责任人根据实验室的性质(教学或科研)填写对应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利用评价表,撰写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综合利用自评报告(见附件56。其中,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综合利用自评报告包括评价内容中每一项的执行情况及数据,并需提供支撑材料。

(二)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照支撑材料,对各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利用评价表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综合利用自评报告内容逐项核对,作出年度综合利用评价情况。

(三)学校依据年度综合利用评价情况,汇总、统计,给出最终的年度综合利用评价结果。

四、 评价奖惩

(一)对实验室利用评价较高的学院,在下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对利用评价较低的实验室,学校对相关学院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对实验室利用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的一项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于20241210日前将本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利用评价表》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综合利用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梁园校区应天楼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102室,附件3456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e@sqnu.edu.cn。联系人:王月,短号:6502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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