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商丘师范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型科研设备开放共享,提升设备利用率,现将我校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备绩效评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要提供原始支撑材料的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制度除外);
(二)组织管理情况。单位制定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情况及执行情况;
(三)运行使用情况。包括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支撑本单位科技研发以及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情况和支撑外单位各类科研任务及产生的重要成果及证明材料;
(四)共享服务成效。包括2023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收入情况、共享率、服务单位数量、对外服务成效及用户评价等(见附件1);
(五)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请将以上支撑材料分类整理汇总,将材料电子版于6月15日上午10:00 点前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指定邮箱wangyue@sqnu.edu.cn,联系人:王月,电话:65022(内号)。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