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3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08:15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23年全省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指示精神,以及我校开学初全面开展安全排查的工作部署安排,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安全责任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学院要迅速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措施。学院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迅速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在暑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根据之前提交的自查自纠台账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学院所属实验室、实训室及科研平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开展实验室设备整理、仪器维护保养、打扫实验室卫生等工作,尤其是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和特种设备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到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情况,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及时安排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后安排,从实验室安全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工作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开学第一课等多种方式,也可以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各学院将相关活动的清晰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wushikai@sqnu.edu.cn),每个学院至少3张。按照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

四、学校开展检查督查,排查材料按时报送

学校相关部门(党政办、纪委监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学院,将对相关学院下发安全整改意见书,并计入学院年终考核。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前期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学院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格式见附件),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应天楼102室,电子版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ushikai@sqnu.edu.cn)。截止时间为2023913(周三)中午12:00

联系人:武老师,电话: 3157689(办),内号66782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95



附件【附件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路55号
电话:0370-3157688  邮编:4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