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实验(训)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商师教政〔2018〕1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下半年实验(训)室开放项目的申请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和择优推荐。为规范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切实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3项,负责实验室不超过2个。请学院通知指导教师下载并填写《2023下半年实验(训)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2023上半年开放实验室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将开放项目挂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网页“实验室管理栏”公布。公布后,学生可根据自己能力、特长和兴趣,选择实验(训)室开放项目,由学院组织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经审批后进行实验室开放。
各学院要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实验(训)室开放助理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商师教政〔2018〕17号)文件精神,选好、用好实验(训)室开放助理管理员,充分发挥助理实验员作用,并对助理管理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相关学院要总结改进上学期实验室开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提高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水平,提升实验室效能和人才培养质量。实验室开放率和开放实验室科研成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请实验(训)室开放的学院,请于2023年9月8日(周五)17:00之前把《2023下半年实验(训)室开放项目汇总表》和《2023上半年开放实验室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ushikai@sqnu.edu.cn)。
联系人 :武世凯,电话:3157689(手机小号:66782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