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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11:16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届时河南省教育厅拟抽调安全督导专家(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等单位及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厅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及工作联络员组成专家组,于近期来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定于 20236月份近期(上旬或中旬)进行,原则上现场检查不少于半天时间。

二、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见附件)。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三个方面,重点开展生物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书签订、危废处置规范、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1. 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安全经费投入等资料。

2. 确定重点。检查组随机选定不低于5个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

3. 现场检查。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对重点场所开展现场检查。

4. 反馈意见。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并在1周内向被检查高校下发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

5. 限期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根据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6. 整改落实。各高校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和现场检查整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1周内将学校整改报告及学校最近一次全面自查明细(院系、实验室、房间、房间负责人、负责人电话、隐患说明列表、隐患照片等)提交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四、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检查组进校之前各教学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见附件)逐条落实,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大排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对存在安全隐患点要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迎接此次检查,确保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157689,短号:6876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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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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