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实验室2022年度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自行组织申报并遴选推荐,提交项目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实验室按程序评审确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拟立项项目清单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支持类别与拟资助额度
2022年度实验室预研项目拟资助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申报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予以支持,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
基础研究类拟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项,立项后一次性全额拨付,基础研究类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应用基础研究类拟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项,立项后先拨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50%。
项目验收完成后,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绩效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将择优滚动支持。
三、支持的研究领域与重点技术方向项目指南
内容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申报单位,基础研究类项目不得联合申报,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联合申报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一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有较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工作人员,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2)熟悉相关领域或技术方向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且项目实施期内在职;(3)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4)非在职公务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三)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预研项目,主要成员同期参与承担的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不包括项目征集发布日之前提出验收申报的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主要人员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停止三年实验室项目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做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五)相同或相近研究工作已获得国家、省、市(包括嵩山实验室)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七)项目主要成果转化地应优先选择河南省内。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含附件佐证材料等,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应天楼102室,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电 话:15703977829(内号667829)
邮 箱:sqsysys11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