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实验室共享度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率,规范管理,使实验室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和社会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关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培训现要求如下:
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指单台(件)价格在 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属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培训要在全学院范围发布培训通知,以便感兴趣教师参加培训;
3. 培训要确保参训教师完全掌握该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4. 培训前要通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实验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安排管理人员参加大型设备的培训,以便了解培训状况;
5. 培训过程学院要全程录像,尤其是操作细节性、关键性步骤,要存档多份保留录像,一份由实验室具体负责人保管,一份由实验室主任保管,以便后期操作有问题时调阅;
6. 大型仪器设备到达项目承担学院指定位置后,学院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该设备,负责相关资料的保管以及后期的管理和运行,学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管理办法;
7. 培训结束后,学院要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培训信息表(见附件1) ,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签到(签到表见附件2),两份表格各一式两份,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学院存档一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保留一份;
8. 学院组织培训状况以及培训效果将纳入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以及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考核范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