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29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学院要迅速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学院领导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在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之前提交的自查自纠台账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学院所属实验、实训室及科研平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场所控制人数,保持间距,佩戴口罩等),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特别是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学校督查和材料报送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学院,将对相关学院下发安全整改意见书,并计入学院年终考核。
各学院要将此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前期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学院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及整改台账(格式见附件),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梁园校区应天楼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qsysys1101@163.com。
联系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庞永清
电话:315768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