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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开放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12:21 庞永清    (点击: )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我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师疫防办〔2021〕3 号)文件要求,现就目前切实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全面落实,周密部署,确保暑假期间师生安全和实验室开放有序进行。

一、扛稳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状况,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勇于承责,结合学院实际,靠前指挥,精准施策,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要戴口罩、测体温,如果体温异常(37.2℃以上),禁止进入实验室,并及时按照学校要求上报。进入实验室后首先到水池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不少于20秒),然后穿戴实验服进行实验。

三、树牢疫情防控意识

加强疫情防控,树牢安全意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通风,请相关学院与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领取消毒物资;2、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期间,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室内垃圾使用袋装并密封且清理;3、如果学生有感冒症状,并伴有体温37.2℃以上,及时按照学校要求上报。4、尽量不交叉使用实验用品,如实在无法避免,尽量戴手套操作,并对实验用品等进行妥善消毒处理;5、如果必须召开课题组讨论,应保持2米以上距离,配戴口罩,控制会议时间,每隔1小时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消毒;6、实验室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实验室高频次接触的物品(如门把手、冰箱门等)、个人使用的区域及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使用有效氯250-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抹布等进行擦拭。

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马晨,63999(小号),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联系人:庞永清,68806(小号)。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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