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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21 12:25     (点击: )

 

各学院:

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79 号)精神,全面落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抓细抓小抓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高发〔2021〕8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堵塞安全漏洞,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运行。学校决定开展实验(训)室及科研平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树牢“师生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安全第一”理念,坚持用铁的标准抓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要坚守安全底线,始终绷紧安全弦,确保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进一步抓细抓小抓实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工作安排

(一)见通知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对本学院所属各类实验(训)室及科研平台进行全面自查。

(二)各学院结合5月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帐的整改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 建立新的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汇总表》(附件 )。

(三)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周四)上午12点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qsysys8806@163.com

(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根据整改完成时限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庞永清,电话:3057389  68806。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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