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24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明确安全责任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校园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迅速开展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大排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学院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各学院要在暑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之前提交的自查自纠台账,针对目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学院所属实验室、实训室及科研平台,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开展实验室设备整理、仪器维护保养、打扫实验室卫生等工作,尤其是实验室的线路、大功率设备、药品试剂及废液处置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整改台账,并明确责任到人,制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情况,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结合秋季学期实验课程的安排,从实验室安全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工作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开学第一课、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等多种方式,也可以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等,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特别是刚踏入大学校园的大一新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四、学校开展督查,按时报送材料
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学院,将对相关学院下发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计入学院年终考核,并取消下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以及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填写《X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台账学院留存备查,请将PDF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ysjs@sqnu.edu.cn。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0370-3157696(短号:6876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