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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1-09-24 15:0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点击: )

各学院及相关平台: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及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排查,确保实验室、实训室及平台正常有序运行。

一、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学前,组织实验室管理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实验室顺利运行。对暑期封闭实验室及实训场所全面进行消杀、通风换气处理。需要消杀物质,请联系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晨(内号63999),实验室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

二、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高频次使用防护措施,确保新学期教学和科研设备正常使用。

三、做好实验室内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后,科学安排实验场所使用时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人员密度,保持实验实训场所通风良好,定期清洁和消毒等。要求所有使用实验室、实训场所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发现身体异常,立刻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实训场所。

四、加强校 、院 、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教育责任体系。实验室运行期间,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和安全准入制度,新生进入实验室前,学院要以不同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手册》;实验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操作规程》的学习。同时,所有进入实验场所人员,加强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管理,学校定期督查。

五、强化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因不具备二级生物安全水平实验室条件,禁止对人畜共患病毒、动物病原菌开展实验研究。凡涉及实验动物、病菌培养、细胞培养等类别的实验室,对实验动物尸体、器官组织及其他有害废弃物应由学院监管,统一科学销毁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加强对有毒化学品、危险品、辐射源等管理。实验室运行期间,学院要着重加强对化学试剂库、实验废弃物储存库等重点环节的监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实验场所易制毒化学品、易爆炸物品和气体钢瓶的安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和检查,完善和熟悉掌握应急处置预案。

七、提高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学院要重点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于实验室重点和关键监控区,要安装监控设备,着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定期举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实验室安全巡检台账,对相关档案要存档并专人保管,学校定期检查。

八、重视实验室日常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处理。

请各学院对照以上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实验室工作,把落实过程、存在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形成排查报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应天楼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qsysys8806@163.com。联系人:庞永清(内号68806)。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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